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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對於教師應有的專業表現各有評斷的量尺,我理想中的教師專業表現則有下列規準:
壹、守時
一、每週一的教師朝會能有80%的準時出席率。
二、每週二的學生朝會能有60%的準時出席率。
三、每週三的研習活動能有80%的準時出席率。
貳、責任
一、能積極出席各項例行或臨時會議。
二、能積極出席各項表訂研習活動。
三、願意關注每場會議的議題。
四、能依學校行事完成各項工作。
五、能依據會議分工達成活動任務。
參、能力
一、能轉化學校活動為課程計畫。
二、能指導學生展現學習成果。
三、能輔導學習弱勢學生。
四、能改變偏差行為學生。
五、能協助人際弱勢學生。
六、能經營良好親師關係。
七、能規劃優質學習環境。
八、能展現教師教學成效。
肆、合作
一、主動提供夥伴教師協助。
二、能與教學夥伴建立良好互動關係。
伍、榮譽與成長
一、能積極參與校外競賽,並獲得獎項。
二、能從研習活動中獲得成長或省思。
三、樂於分享或回饋教學專業。
四、維持閱讀習慣並分享心得。
五、能藉由活動辦理經驗思考精進方案。

部份以高標準自我要求的教師,顯然已經達成,但整體教師的專業評價,或許仍需彼此相互砥礪與提攜,才有機會趨近於理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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